作者:湯苞
大家去過養鹿場嗎?看過採鹿茸嗎?曾有群朋友聊天談起參觀養鹿場的經驗,導遊對他們說明帶血鹿茸泡藥酒的補身功效如何顯著,這種產地現採的更是又新鮮又便宜。有朋友說,他立刻提款6萬買了一甕。另一位朋友淡淡地說:「你看到牠的眼睛嗎?你看到牠的驚恐嗎?」
採鹿茸其實就是硬生生地將充滿微血管的新生鹿角鋸下,由於食用的考量,直接將動物五花大綁,鹿只能睜著眼睛看人將自己還具神經血管有痛覺的鹿茸切下來。這樣的過程對動物造成極大的壓力,只為了療效不明,也無法確知是否會吃進病原的情況下,食用鹿茸是否值得嘗試?
臺灣海洋大學黃之暘老師在介紹觀賞水族產業中曾提,在國內水族館會發現在魚體施打螢光劑,讓魚呈現特殊詭譎的色彩,這種以傷害動物健康而提升銷售的行為,在歐盟市場是不被允許的。老師亦指出,「血鸚鵡」(又被稱紅財神或財神魚)因為體色鮮艷,以及像笑得合不攏嘴的三角形口,在臺灣頗受歡迎,可是,在歐盟也遭禁賣。理由是,這種被人類刻意繁衍的魚有骨骼異常的問題,且個性兇殘,被保留做種的親代須被剪嘴,不然會攻擊其他魚致死。
大家聽過「刺青魚」嗎?一隻隻白色的魚,身上刺出紅色的「love」、「friend」、「kiss」等字樣,在魚缸內游來游去,為消費者傳遞愛意或情誼。現成的「刺青魚」一隻800元,只要再加400元,便可以自訂字樣,為我們刻出獨一無二的「刺青魚」。店主很得意的告訴我:「這種魚銷路很好,因為點子特別,絕對能讓情人或摯友另眼相看!而且,常客總是一買再買。」但是,您是否想過魚會痛嗎?當您傳遞愛意的時候,可知動物承受多少痛苦?
對動物冷漠,對生命無感真的沒關係嗎?2001年曾發生震驚全國的新聞:新竹一群中學生軟禁同儕,在她身上刻字、燙煙頭、強暴,甚至毆打致死。及至今日,不斷被檢討的校園霸凌,問題減少了嗎?我們討論家庭教育、學校教育或中輟生等問題,其實,整個把動物視為「物」的消費型態,及人們剝削動物的種種事蹟,早已為這類暴行做最惡劣的示範。人類可以扭曲其他物種的生存需求,只為了「有趣」;那麼,強勢的人們為什麼不能對弱勢的族群為所欲為呢?
臺灣的動物保護法依動物的感知能力,特別規範了「脊椎動物」在人為飼養或管領的情況下,有善待動物的義務。因為,脊椎動物生理結構具有集中的神經叢,科學上確定其具有相當感受能力,這些動物包括:哺乳類、鳥類、爬蟲類、兩棲類及魚類等大部分的動物。如果我們把這些動物抓到人類生活中,那麼,我們便有責任讓牠們免於遭受不必要的痛苦與傷害。可是,魚不會哭叫,因此,我們常常忽略了牠也會痛。其實,動物有感覺,也有感情。
在日本,1997年間,神戶的中學生少年A犯下駭人聽聞的「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」,又稱「酒鬼薔薇聖斗」殺人事件。此少年在路上三次隨機攻擊女童,最後,殺害一位上學的男童,取其首級懸掛於學校圍牆上,並於屍首口中塞入紙條,留下「酒鬼薔薇聖斗所為」等字樣。目擊者表示,少年A在犯案期間出現大量虐殺貓等動物之行為。故於2000年日本將「動物保護管理法」改為「動物愛護管理法」,並規定中小學校需要固定安排愛護動物課程。
隨著動物行為學的發展,人們越瞭解動物的感知能力,便越相信動物--尤其是神經發展層次愈高的動物--和人類一樣,具有感受生理痛楚與心靈痛苦的能力。我們真的有權力對牠們予給予求嗎?若我們越瞭解動物,便會越清楚:若我們能有多一點的同情與同理,將學會深層的感恩,並因共享而創造更豐富美好的世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