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湯苞
今(2015)年11月28日報導的新聞「課堂解剖活兔子 高中師被檢舉」,也爆出陳年的問題:1998已頒布動物保護法,但是很多老師並不清楚相關規定。所有運用在教學的動物,都是實驗動物討論範圍。動物保護法在第3條定義「動物」是指犬、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,包括經濟動物、實驗動物、寵物及其他動物。而「科學應用」指為教學訓練、科學試驗、製造生物製劑、試驗商品、藥物、毒物及移植器官等目的所進行之應用行為。並專章討論「動物之科學應用」(第3章),為避免動物不必要的犧牲,特別在第18條規定: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得進行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定課程綱要以外,足以使動物受傷害或死亡之教學訓練。
所以,高中老師安排解剖課程已違反動保法第16及第18條規定;而老師以乙醚殺死兔子的行為,是農委會公告不人道的撲殺方式,也有違反第6及第12條規定之虞。而為什麼是乙醚?該師說,過去,他的老師也是用乙醚殺兔子。乙醚的確是古老的吸入性麻醉劑,不過,現在已知會刺激黏膜,有肝毒性,且揮發性強、易燃易爆,具公安危險。
該師對於動物保護法規的無知我們深感遺憾;不過,這也暴露了一件事:在學校,我們是否有機會充分討論動物倫理的問題?
我們相信那位老師一心一意想帶給學生更多的學習機會,所以特意安排這樣的課程,但事實上,沒有充分說明實驗動物倫理、沒有足夠專業知識人道處理動物,對學生也將造成內心創傷。
從小學我被派去參加科學營,老師對爸爸說,不是每個學生都有機會參加。對於那週的課程我一點印象都沒有,只記得,當我用大頭針從蛙掌釘上解剖盤時,青蛙彈了起來……
當我還是高中生時,為了參加生物科實驗能力競賽,比同學多殺3隻蛙,目的在練習俐落地操作脊髓穿刺術。當時沒有動物福利的概念,也沒有動物保護法,只知道沒有勇氣殺青蛙,會被視為「女性特質」而遭恥笑。那是一個科學至上的年代,為了求知,動物犧牲是必要的代價,其受苦問題不在考量範圍。
後來唸了獸醫學系,大二遇到一位老師教我們以飽和硫酸鎂殺狗,牠們猙獰的表情,至今仍感到難過。
剛畢業曾應徵醫院的實驗助理,可是那份工作做不到一週。熟悉實驗室後,我被要求在大鼠頸靜脈插入與固定細管,未來要做藥物灌流。「妳是獸醫系畢業的吧?做手術一定沒有問題吧?」不過,大鼠最大的血管大概只有在狗的顯微外科實習才會遇上吧?在頸靜脈快被剪斷前,我的確辦到了,問題是在最後一步把細管從大鼠頸背穿出,我沒固定好,以至於大鼠醒來,伸一個懶腰,細管就於皮下消失。為了撈那支管,大鼠被我勒斃。這是一個很挫折的經驗,我也因此離職。如果,我們有多一點的知識與訓練,助理也不必在無助下傷害動物。
動保法通過後,中小學校的動物實驗已大量被移除,遵守動物福利不僅是道德要求,更是法律規範。法律依動物感受能力僅規範到「脊椎動物」,不過,大家常常忽略魚也是脊椎動物。國中生物仍有魚尾鰭的微血管觀察,我們如何進行這樣的實驗?是否留心動物在觀察過程受到傷害與不適?有些認真的老師會設置水族箱,飼養小烏龜、蝌蚪及青蛙等,讓學生做動物成長觀察,這些亦為脊椎動物。法律規定是最低的標準,重要的是,我們用什麼態度對待這些動物?我們示範了怎樣的生命教育?我們有沒有好好和孩子討論倫理問題?
還有非脊椎動物的部分,大家可能都有養蠶或其他昆蟲的經驗,飼養的過程可以培養學生觀察等研究能力。然而,如果這些為「作育英才」而呈現其生活史的生命,隨著課程結束,只能面對「始亂終棄」的命運。那麼,我們該如何對學生解釋「生命可貴」?這些動物並非沒有感知能力,只是以目前科學觀察無法判斷其受苦的影響。如果人類社會認同可以對其他物種任意宰制,又能以什麼角度談環境保護或生態保育?
關懷生命協會於2014年3月與位於英國的國際人道教育聯網(International Network for Humane Education, InterNICHE)締結成為在臺灣的合作夥伴。雙方並同意由協會支援,在該聯網中新增「繁體中文」之選項,讓臺灣的朋友更方便進入動物實驗替代教學的領域。
InterNICHE是一個科學網站,主要闡述動物實驗倫理,發展與蒐集許多專業之教學替代方案,讓我們學習科學不必殘忍。該網站提出:解剖或是手術練習不失為一種學習方式,相較於殺害動物,使用動物屍體、器官或組織也算是一種權宜的替代方案,但是,InterNICHE對於「人道取得」有嚴格的定義。包括:首先討論學習的必要性─學生未來的職業需要這樣的技能,以及大學以下不得進行解剖;動物並非為了取得屍體、器官或組織,而被捕捉、飼養、繁殖、買賣、傷害或犧牲;而且,授課老師必須有充分的知識、倫理認知與責任感,接受學生的個人立場,其相關倫理議題也是可以被公開討論的。
未來,我們將引入更多InterNICHE的資源,並介紹臺灣的成功經驗,希望帶給大家更多的想法,我們不僅提出道德反省,也引進可行之作法應用於教育訓練。期望透過協會的持續報導與專案推動,可以培養我們更深層的責任感,也讓悲劇不再發生。Dr. Nick Jukes提醒我們:「醫學與獸醫學的本質是治癒,而非傷害。」醫療倫理的誡律:「首要之務,別造成傷害」,以科學之名,任令傷害性的動物利用不斷發生,已違背此信條。
尊重生命不是口號,而是基於同理心,嚴謹檢視自己對待生命的態度。
*「獸醫教育訓練的最佳實作典範與教學替代方案」系列文章,請點此
*InterNICHE官方網站:http://www.interniche.org/
能在課堂上替代活體動物的擬真模型,在在顯示出相關的實作課程不是非要犧牲動物的性命不可。(圖片截取自:http://www.paws2claws.com/)